各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工会、团委,直属各单位: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外事处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结合实际情况,与发展规划处、财务处、科研院、社科院共同协商,将原有的《浙江大学因公临时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表》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出国经费审批环节。即日起请师生到学校办公网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网页(http://bsdt.zju.edu.cn/zftal-web/web/lm_sxms.html?transaction_id=106000XK001)或外事处网页(http://www.ir.zju.edu.cn/web/office/column.php?id=67)填写新的《浙江大学因公临时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表》。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请务必填写新表。
外事处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