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对象及数量
浙江大学2019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本次计划选聘16人,其中博士毕业生不少于50%。
二、选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优良,中共党员,具备相应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组织协调能力强。
2.2019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能够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截至2019年6月30日)。
3.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4.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三、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
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从优秀毕业研究生中选聘党政管理人员推荐表.doc个人信息部分(粘贴个人一寸标准照),附件2:浙江大学从优秀毕业研究生中选聘党政管理人员推荐汇总表.xls
将推荐表、汇总表与相关原始证明材料于2018年12月5日(周三)17:00前【电子版】发送至zjugssz@163.com,【纸质版】一起上交到教6-417。
2.学院(系)推荐
各院(系)积极宣传动员,对本单位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初选提出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推荐的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人,鼓励推荐优秀博士毕业生、有“2+2”辅导员经历或其他党政管理工作经验者,总推荐人数超过1人的需明确排序。
3.资格审查
所在学院(系)党委、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4.笔试。笔试于2018年12月中下旬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举行。笔试前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以供现场审核。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5.面试。面试于2018年12月中下旬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举行。根据笔试情况划定分数线,按1:4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6.体检和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选聘人数确定拟录取人员,按计划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候补人员,拟录取人员和候补人员一并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
考核工作由学校负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
拟录取人员放弃或被取消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等环节出现不合格,从候补人员中安排递补。
7.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录取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学校批准,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2019年8月15日前报到,否则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相关说明
1.聘用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工作单位。入职后第一年担任专职辅导员,并按专职辅导员的要求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通过双向选择明确具体用人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署新一期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2. 对于个别特别优秀的博士毕业研究生,经校内选聘工作小组同意,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可适当放宽,最迟至2019年9月30日,报到时间可同步推迟。
3.报名参加选聘的应届毕业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
联系人:崔 倩 88981297
刘程毅 88981656
周伟辉 88206058
马君雅 8898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