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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国合处关于申请“浙江大学-慕尼黑大学合作基金”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8-12-21    访问次数 :216


       接国合处(原外事处)通知,根据我校与慕尼黑大学签署的校际战略协议,两校共同设立国际合作种子基金,支持双边学者团队开展以研究为核心的交流与合作,培育更高水平的研究项目与平台。该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国际合作中的人员交流费用、联合举办研讨会或论坛的费用等,详情见附件一。

       2019年合作基金现已开放申请,两校合作团队需共同完成申请表并签字。浙大方项目负责人请最晚于2019年1月25日(周五),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含双方签字的申请表扫描件、Word格式申请表、中德双方项目负责人英文简历)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童骏(tj@zju.edu.cn),并抄送学院外事秘书(danleishao@zju.edu.cn)。


温馨提醒:

1)该经费来源为学校“双一流”经费,若成功立项,2019年的年度经费预计于3月份下拨,必须于2019年12月底前执行完毕。

2)该经费主要用于国际合作中人员的交流。可支出的内容仅限于“我校师生因公赴LMU的出国费用”、“与LMU联合举办研讨会/论坛等费用”、“LMU师生来我校交流费用(即住宿费和国际旅费,不能报销餐费)”、“LMU教师来我校讲座费”、“材料费”、“印刷费”、“邮电费”、“国内差旅费”。其中“材料费”、“印刷费”、“邮电费”、“国内差旅费”不能超出总支出的20%。


附件一:浙江大学-慕尼黑大学合作基金申请通知.pdf

附件二:浙江大学-慕尼黑大学合作基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