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
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及《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上六点。
注意: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励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300元,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本次评选工作完毕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本次下达的额度,分批次发放给学生。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根据中央主管部门下达的奖励资助名额,按各学院(系)、学园经济困难生比例分配到各学院(系)、学园,由学院(系)、学园按规定等额评选,名额划拨时对民族生、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倾斜。
2.10月8日24:00之前: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进入“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陆平台,进入系统“服务大厅”模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国家资助申请”,选择国家助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点击“下一步”按钮,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返回首页(注: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
2)下载申请表。从申请页面附件中下载申请表自行填写(如果下载出现错误,可自行下载通知中的附件空白申请表填写)。
3)调整申请表。打开纸质申请表,将表中缺少的信息,如人均月收入等填写清楚,并插入本人电子照片。调整表格格式,使整张表格能在一页A4纸打印,必要时可以简略部分内容,如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调整为“团员”等,打印申请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还要补充上学年绩点、成绩排名等,此为必填项)
4)完成签字的纸质申请表在10月8号下午5点前,玉泉校区的同学请交至教六417、紫金港校区同学请交至东四435。
5)学生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中可以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
注:以上申请表均打印后不改动表格格式填写或手写(字迹清晰,书写规范,无涂改,学院、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家庭住址详细),每张申请表不要超过一页(即单面打印时的一张);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照片”一栏务必使用电子版照片或打印、复印版以减少材料体积;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的各学院(系)、学园印章不能为打印版。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表学院予以退回重填。
联系人:鲍雨欣 电话:87951093 邮箱:zjugssz@163.com。
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2019年国家助学金汇总备案表
附件4: 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