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加工)协议书签订

编辑 :夏九星    时间 :2020-01-07    访问次数 :143

1.单笔收入1万元(含)以上的测试服务需签订测试合同或协议书,先由委托方(甲方)签字盖章;

2.申请人填写《“浙江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业务章”使用申请单》由入账仪器所在分平台和院系签字盖章

3.将两份材料同时递交至设备处,办理“浙江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业务章”用印。

办理方式:线下办理;

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处受理地点:

紫金港校区东四316-2室;

玉泉校区信电新楼(老行政楼)235室;

西溪校区邵科馆304室;

华家池老图书馆107室 

浙江大学委托测试(加工)协议书.doc“浙江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业务章”使用申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