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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 :鲍雨欣    时间 :2020-10-22    访问次数 :2523

各位本科生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6〕49号)的有关规定开展2019-2020学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处理。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我校2020年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660名,其中地球科学学院5名

2.省政府奖学金实行等额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评审。

(1)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2)

(2)10月28日下午5点前,将填写完的附件一附件二以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两种形式提交学院。书面材料一式1份(附件一附件二各一份)送到教六417、东四435外邮箱或436值班助理处。电子材料发送到zjugssz@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省政府奖学金申请】。

(3)各学院根据评选要求,推荐参与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上预公示后,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4)学校将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020年 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xlsx


如有疑问,请咨询鲍老师

  电话:  87951093  

      邮箱:  zjugssz@163.com


 

地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