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浙大发设[2016]6号)、《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有偿服务管理办法》(浙大发设[2009]2号)文件精神,对地球科学学院开展有偿服务的大型仪器收费标准(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从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实验室与学院反映。
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87952591
Email: jxxia@zju.edu.cn
根据《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浙大发设[2016]6号)、《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有偿服务管理办法》(浙大发设[2009]2号)文件精神,对地球科学学院开展有偿服务的大型仪器收费标准(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从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实验室与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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