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有关规定,需要对所有拟录取研究生新生进行政审并调取档案。请各位2023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并联系所在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政审
1.原则上由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意见,格式、要求及寄回地址详见附件1。调档政审无误后方能发出录取通知书。请各位同学将本通知转达给档案所在院校、人才市场或单位,并于5月5日前填写信息统计https://www.wjx.cn/vm/ejA9M3s.aspx#
2.9001w以诚为本入口本院应届生无需政审调档,其他拟录取学生均需政审调档。
3.请各单位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附件1)邮寄至我院。为确保邮件安全,建议使用EMS或顺丰邮寄。
二、关于调档手续办理
请各位同学根据对应要求协助政审调档工作开展:
(1)应届毕业生档案可毕业后邮寄(请务必于7月底前寄到我院),但需所在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于6月10日前连同政审表一起邮寄至我院。
(2)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除提交政审表外,还需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写明离职日期并加盖公章),并将考生的政审表、档案、离职证明材料于2023年6月10日前一起寄到我院。若本人档案不在现所在单位(例如档案在生源地人才市场),政审意见由档案所在人才市场出具,请与人才市场做好沟通。
(3)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档案回生源地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基层群众组织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按照本表格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党组织用章,同档案材料于2023年6月10日前一起寄到我院。
(4)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档案由人才市场管理的,可以由人才市场出具政审意见,落款印章可以是人才市场行政用章,同档案材料于2023年6月10日前一起寄到我院。
(5)学院将统一发送电子调档函,如需纸质,请在上述链接中一并填写信息。(若人才市场要求学生通过电子政务上传电子调档函即可办理调档,除邮箱留学生本人外,其他信息请留档案所在单位信息。)
三、政审、调档邮寄地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海纳苑1幢205办公室
收件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951093
邮编:310058
附件1: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2023年3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