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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更新)

编辑 :蒋艳冬    时间 :2023-10-25    访问次数 :51

各团支部、各位团员:

为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回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团十九大目标任务,继续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相关要求,夯实新时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着力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建设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地科学院团委决定于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2023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与参与对象

1.组织单位:地科学院团委

2.参加对象:地科学院本科生以及研究生各团支部

 

二、活动时间

202310月至12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团的组织力建设

1.持续开展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参考《浙江大学共青团基础团务工作手册》,科学合理地设置团的组织架构,确保团组织对团员青年的全覆盖(含青年教工团员);各团支部完成团支委换届工作,全面推进本科和研究生新生团支部班团一体化建设;加强团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创新组织生活新模式,提升组织生活质量,指导团支部将工作开展情况如实登记在《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中,学院将于11月集中检查

2.做好基础团务工作。充分利用智慧团建系统,做好团员注册、年度团情况统计、学社衔接等工作,详实掌握团建基础数据,确保与智慧团建系统统计数据相一致。使用好团支部工作手册,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规范团费使用。各团支部应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规范经费使用,确保支持学生团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经费到位。

3.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各团支部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附件2),广泛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

4.做好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通过规范开展评星定级,持续整顿后进支部,不断提高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

5.持续推进青工团建工作。各青工团组织应排摸本级团组织支部创建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工作,加强青工团员对团组织的归属感。在深化各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和特色,积极申报第六期一院一品项目,并认真组织落实一院一品项目实施。

(二)加强团组织思想建设

6.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各团支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团中央和团省委的统一部署,牢牢把握动员引领广大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根本任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加强理论学习、组织交流研讨、开展实践体验、激发建功立业等重点措施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推动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7.持续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各团支部要聚焦学深讲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共青团思想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通过广泛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理论报告会、微团课、读书会、主题实践等各类形式,引导广大青年形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认同、理性认同、情感认同。

(三)加强团学干部队伍建设

8.推进全校兼职团干部选拔与任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择优从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中选拔学生骨干参与院级团委具体工作。学院团委注重学生团干部的梯队建设,扩大基层团组织的干部储备,努力打造作风过硬、素质全面、业务精湛的团学队伍,并择优输送到上级团组织实践锻炼。

9.扎实推进团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学院团委将坚持一流标准,积极搭建平台,分层分类做好团学干部教育培训,注重提升政治素养、理论水平、领导力和业务能力,并将作风教育和纪律教育纳入教育培训体系。

10.持续推进青马工程建设。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是青年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平台,学院团委将精心组织,完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机制,科学设计教学安排,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注重实践导向,引导团员青年深入社会基层学习锻炼。

11.从严抓实团学干部队伍建设。每年10-11月为团学干部队伍建设月。在院级学生会、学生组织完成换届纳新后,学院团委将召开团学骨干培训大会,尤其加强学生干部作风教育。认真落实学生会会议制度,将理论学习作为院级学生会各类会议的固定议程,指导院级学生会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对照全国学联引发的《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塑造清新阳光的组织形象。

(四)做好“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相关工作。

12.开展“就业传帮带·师兄师姐面对面”主题团日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邀请优秀师兄师姐返校,围绕就业主题与大学生面对面交流分享,帮助新生年级学生树立就业意识、做好学习规划,帮助低中年级学生做好职业规划、积极实习实践,帮助毕业年级了解就业形势、理性就业择业。各团支部至少开展1场主题团日活动,并于126日前至少报送1个优秀活动案例(图文并茂,无字数和格式要求)至邮箱zjugssz@163.com,邮件请命名为“地球科学学院XX团支部+‘就业传帮带·师兄师姐面对面’主题团日活动”。

13.开展一次促就业相关的实地走访活动。各年级团支部于本学期分别围绕就业政策解读、就业技巧解读、就业典型宣传等内容开展1次实地走访活动,并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材料(图文并茂,无字数和格式要求)报送至邮箱zjugssz@163.com

 

四、活动要求

(一)总结要求

各团支部积极相应学院团委及校团委要求,积极展开相关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和活动总结,加强对主题团日活动材料汇总整理,将所有材料置于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基层团组织建设月】××团支部活动总结,并于1128日前打包发送至zjugssz@163.com

(二)宣传要求

要积极发挥宣传媒介的引导功能,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各团支部一般在主题团日活动后三天内报送图文信息。新闻稿上报一律采用电子文档,邮件主题为【主题团日新闻稿】××团支部+标题,发送至zjugssz@163.com。电子文档中不插入图片但注明图片插入位置如1”,图片要求清晰,另外打包,用JPG格式上报,命名为插入位置+名称+日期,如1+参观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2021.9.16”。信息上报情况将作为主题团日活动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

同时,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欢迎各团支部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工具加强团日活动的线上线下联动,也欢迎各团支部用电子书、微杂志、小视频等形式记录团支部活动开展进程。

(三)评比要求

各团支部向学院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须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附件2),填写《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附件3),学院将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截止日期为1117日,电子版发送至zjugssz@163.com

 

附件1.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3: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蒋老师  87951093韩同学 18810960280